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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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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1日 17:39   编辑:人事处   访问量: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促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能力的提升,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暑期教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二、培训人员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培训内容

(一)必修模块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2.师德典型引领;

3.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选修模块

1.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

2.家校协同育人;

3.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

4.影视中的“国之大者”;

5.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以上选修内容,教职工结合本人实际至少选修1个专题。

四、学习方式

全体教职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按页面提示,实名注册并进行学习(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完成学习后,可获得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五、其他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暑期教师培训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并于8月20日前将暑期教师培训总结、统计表以及培训人员证书报送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学校将遴选优秀典型推荐至教育厅。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

2.2022年度暑期教师培训相关统计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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