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全区2023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自治区中小学美育示范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转发给大家,请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及教师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项目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详见附件3)
3.高校可申报1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已入选2021和2022年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
1.申报范围。全区普通高校在职在岗艺术类、美学、文史哲等学科专业的工作室,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为非现任校级领导。每校限报2个。
2.申报条件。名师工作室人员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具有健全的工作机制,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等条件,建设周期为2年(2023-2025)。(具体条件及职责任务见附件4)
二、报送要求及其他
请申报人于2023年3月22日前分别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纸质版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书(见附件3、4)一式两份报教务处211室,相关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jnsfxyjwc@126.com。
学校将按要求择优推荐1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2个美育名师工作室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教育厅。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区2023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自治区中小学美育示范校申.pdf
附件2 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相关附件.docx
附件4 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相关附件.doc
77779193永利官网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