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核对2020届 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2-05 点击数:


关于核对2020届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的通知

集师教字〔2019〕6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0届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对2020届预毕业学生所修读课程及学分情况进行全面核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2015级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学生。

二、核对内容

学生课程修读情况。

三、核对时间

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30日。

四、核对程序和办法

(一)学生自我核对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所修读课程及学分,并与开课计划核对是否存在少修、漏修等情况。

(二)各二级学院进行核对

1. 核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核对2020届预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实践课等),如各专业教学实际执行情况与人才培养方案有学分、学时不一致或漏开课程等情况,要及时书面反馈至教务处。

2. 核对学生学分绩点修读情况

(1)核对本专业学生学分修读情况,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核对学生已获得的总学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和课程性质规定的学分要求,分别核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以及平均绩点修读情况。

(2)对有转学、转专业、休(复)学、留级等经历的学生应进行重点核查。该部分学生修读要求跟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修读要求一致,修读的课程应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所修读的课程一致。

(3)对专升本学生的核对应与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4)对发生少修、漏修等情况要及时书面反馈至教务处。

(5)各二级学院自行公布核对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每位2020届预毕业生。

五、毕业生学历信息校对

为保证教育部学生学历平台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学生学历信息与个人信息不符,请2020届预毕业生务必于2020年5月1日前,登录学信网完成个人学历电子图像信息的校对工作。

课程修读是否完成关系到每位预毕业生能否如期毕业。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小组,认真核对每位预毕业生修读课程及学分情况,确保2020届预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9年12月5日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